# 第十章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遞耗資產

# 定義

  •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用於商品貨勞務之產生或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
    • 預期使用期間超過一期的有形項目

# 成本之決定

# 特性

  • 耐用年限 1 年以上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可以提供 1 年以上的經濟效益
  • 供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他人或供管理使用
    • 若資產非經營過程所使用者,不得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可列入:出租他人之設備
    • 不可列入:未來興建廠房所購入之土地、出租他人之不動產
  • 非以出售為目的
    • 未達重大性:不致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的決策

# 成本的決定

  • 成本:包括自購置資產起,到使其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前的所有一切必要合理支出

  • 項目

    • 土地
      • 假設:土地使用年限沒有一定期間
      • 成本包含:
        • 付給賣方之現金購買價格
        • 仲介經紀人佣金
        • 代書費等過戶相關成本
        • 為地主承擔之稅捐
        • 整地支出
    • 土地改良物
      • 目的:提高土地使用價值
      • 包含:鋪設水泥、設置停車場、裝置與照明設備等
      • 使用年限:有(需耐用年限分攤)
      • 會計項目:土地改良物須為獨立項目
    • 建築物
      • 成本包含:
        • 購置
          • 購買價格
          • 使用前的整修支出
          • 過戶的契稅
          • 代書費
          • 仲介經紀人佣金
        • 自建
          • 建築師費用
          • 工程款
          • 執照費
          • 貸款的利息費用
    • 設備
      • 定義:達到可供使用的狀態以及地點之前必要的支出
      • 包括
        • 發票價格
        • 買方支付之運費
        • 運送途中之保險費
        • 安裝
        • 試車
        • 組合等
    • 整批購貨( Lump-sum Purchase )
      • 定義:應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的總成本,依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所占之比例分攤,作為個別資產的入帳成本
      • 使用:公允價值分攤法

# 成本的分攤

  • 方法:成本模式、重估價模式(本國不採用)
  • 作法:將資產之成本分攤至使用期間轉列為費用

# 折舊的意義

  • 折舊
    • 定義:是一種合理而且有系統的方式,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作成本分攤的程序。
    • 會計分錄:借(+)``折舊費用貸(-)``累計折舊
    • 要點:
      • 折舊純粹是成本分攤程序,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衡量無關,因為持有這些資產的目的並非再出售,也因此財務報表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的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期間可能有很大的差異
      • 提列折舊,並不代表公司有一筆可能將來會重新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的現金,折舊僅係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的取得成本,透過分攤的程序,轉列為折舊費用,並非預存一筆未來重置的資金
    • 折舊費用:通常依照不用產、廠房及設備所歸屬的部門而歸類為生產成本銷售費用,或管理費用
    • 累計折舊:該資產自使用以來,已轉為費用的總累計成本(為抵銷科目)

# 計算折舊金額的方法

  • 三項要素

    • 成本
      • 定義: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並使其可達到可使用狀態前之所有必要支出
    • 殘值 ( Residual Value )
      • 定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使用期間終了時的估計價值
      • 可折舊金額:以資產的成本減去估計殘值之後的金額,即為資產將於使用期間內耗用的成本稱之
    • 耐用年限 ( Service Life )
      • 又稱:服務年限
      • 定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可依據公司維修政策、預期生產年限,與陳舊過時等可能性做服務年限的估計
  • 折舊方法:

    • 平均法
      • 直線法 ( Straight-line Method )
        • 定義:使資產耐用年限內每期折舊金額均相等的折舊方式

        • 優點:簡單、容易了解計算

        • 公式:

          每年折舊費用 = ( 成本 - 估計殘值 ) / 估計耐用年限
          
      • 活動量法 ( Activity Method )
        • 定義:依據工作時間貨產出量分攤成本的一種方式

        • 缺點:較不普遍、難合理估計總活動量

        • 公式:

          每單位活動之折舊費用 = ( 成本 - 估計殘值 ) / 估計總量活動 
          
          每年折舊費用 = 每單位活動之折舊費用 x 該年度實際之活動量
          
    • 遞減法
      • 餘額遞減法 ( Declining-balance Method )

        • 定義:已固定比率乘上資產的帳面金額,是一種使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每年折舊金額遞減的折舊方法

        • 公式:

          每年折舊費用 = 期初資產帳面金額 x 固定折舊率
          
      • 雙倍餘額遞減法 ( Double-declining-blance Method )

        • 定義:折舊率為直線法下折舊率的兩倍的餘額遞減法

        • 又稱:加速折舊法 ( Accelerated Depreciation Method )

        • 公式:

          每年折舊費用 = 期初資產帳面金額 x ( 固定折舊率 x 2 )
          
      • 年數合計法

        • 定義:是加速折舊的一種方法

        • 適用:耐用年限前幾年其經濟效益耗損較高的資產

        • 公式:

          每年折舊費用 = ( 成本 - 估計殘值 ) x ( 當期剩餘之耐用年數 / 資產耐用年數之合計數 )
          
      • 折舊方法彙總:

        工作時間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數合計法
        0,000 1,500,000 2,440,000
        0,000 1,500,000 1,440,000
        0,000 1,000,000 864,000
        0,000 600,000 296,000
        0,000 400,000 0
        00,000 5,000,000 5,000,000

# 折舊的變動

  • 要點:
    • 不必追朔調整前期已計算之折舊費用,僅需改變當期及以後各期之折舊計算方式即可
    • 除非資產預期經濟效益的耗用型態發生改變外,否則企業應於每期採取一致的折舊方法

# 需個別提列折舊的重大組成部分

  • 時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若其每個組成部分的成本相較於該項目之總成本係屬重大時
  • 作法: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取得成本,分攤至各個重大組成部分,且應分別提列折舊
  • 觀念:一個重大組成部分,一個帳務處理
  • 例如:飛機(引擎、機身、馬達、、、)

# 後續支出

  • 區分:
    • 收益支出 ( Recenue Ependiture )
      • 定義:是發生當期列為費用的支出
      • 例如:日常發生,主要為人工、消耗品、小零件等維修支出
    • 資本支出 ( Capital Expendiure )
      • 定義:是發生列為資產帳面金額增加的支出
      • 例如:後續添加部分設備,如飛機內更換內裝、建築物更換外牆

# 處分

  • 報廢 ( Retirement )
    • 定義: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倍廢棄而不再使用
    • 作法:
      • 報廢資產金額 = 0 :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的成本累計折舊``沖銷
      • 報廢資產金額 > 0 :沖銷累計折舊原始成本剩餘帳面金額認列資產處分損失
  • 出售 ( Sale )
    • 出售金額 大於 ( > ) 帳面金額 :產生處分利益
    • 出售金額 小於 ( < ) 帳面金額 :產生處分損失
  • 交換(中級會計範圍)

# 遞耗資產的會計處理

  • 遞耗資產 ( Wasting Assets )
    • 定義:地面上及地底下的天然資源,其蘊藏會隨著開採挖掘過程而逐漸減少
    • 取得成本:須包含開採狀況之一切合理的支出
    • 例如:天然氣、石油、煤礦
  • 折耗 ( Depletion )
    • 定義:將天然資源成本以合理而有系統的方式轉為費用的程序

    • 會計分錄:借(+)``折耗費用貸(-)``累計折耗

    • 累計折耗:同累計折舊項目皆為抵銷科目

    • 公式:

      單位折耗率 = ( 天然資源成本 - 估計殘值 ) / 估計總蘊藏量
      本期折耗費用 = 單位折耗率 x 本期開採數量
      

# 資產減損的會計處理

  • 價值減損 ( Impairment )

    • 定義:指因不同的事件或環境的變動而導致長期性資產帳面金額無法回收
  • 可回收金額 ( Recoverable Amount )

    • 定義:資產之淨公允價值及其使用價值,兩者之間較高者

    • 公式

      可回收金額 = 出售可得金額 - 出售成本 (即淨公允價值)	
      
  • 減損損失( Impairment Loss )

    • 定義:資產之帳面金額超出可回收金額部分應提列之損失
    • 會計分錄:借(+) 減損損失貸(-) 累計減損
  • 資產減損損失之迴轉

    • 定義:若有證據顯示以前認列之資產減損損失,可能不存在或減少時,可認列減損迴轉之利益,但商譽減損損失不得迴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