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流動負債與負債準備
流動負債
充分條件
- 企業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之負債 => 零售與服務業:數月、釀酒與造船業:數年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
負債
- 須於報導期間後
12 個月
內清償之負債 - 企業
不得
無條件延期至報導期間後逾 12 月
清償之負債
原始認列衡量
- 入帳金額:以到期值為原則 => 非流動負債以現值評價入帳
- 理由:因為到期時間短,通常不超過 1 年
確定性的流動負債
- 定義
- 來源
- 正常營業活動所產生:應付帳款、應付票據、應付費用,以及預收款項
- 提供企業短期資金的金融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以及 1 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
- 應付帳款
- 定義:係指企業因賒購商品、原料或勞務所欠供應商之款項
- 入帳時間:通常在收到商品或發票時記錄
- 入帳金額
- 以供應商開立發票之金額為準
- 若有現金折扣,在實務上以總額法處理較多
- 現金折扣
- 以未扣除折扣的金額入帳。如在折扣期限內付款,再認列
進貨折扣
- 以扣除折扣後的金額入帳。如有未取得之折扣,則以
折扣損失
入帳
- 應負票據
- 定義:係指企業因賒購商品、原料或借款,而允諾在特定日期或時間後,需支付一定金額之書面承諾
- 入帳金額
- 因進貨而產生之應付票據:可直接按面值入帳
- 因借款而產生之應付票據:無論期間長短,均需按現值入帳
- 種類
- 附息票據:通常付息票據的面額即為其現值
- 不附息票據
- 定義:票面上並未明示利率,其利息實際上隱含在票據的面額中
- 處理:將面額與現值差額,以
應付票據折價
入帳,為應付票據減項
- 應付費用
- 定義:係指企業在期末已發生但尚未支付的薪資、水電與租金等費用
- 處理:應按
應計基礎
( 權責發生 ) 入帳,以免短列或低估當期的相關費用
- 預收款項
- 定義:係指企業在交付商品或提供勞務之前,預先所收到之款項
- 原因:有些交易,買方需先付款才能享受到日後的服務或商品
- 例如:建身房、俱樂部會員費或各類餐卷等
流動金融負債
- 短期借款
- 定義:企業短期營業周轉所需,向銀行、員工、股東或其他人士借款,其到期日在 1 年內
- 揭露:此種借款應於財務報表附註中揭露金額、期間與利率
- 應付短期票卷
- 定義:係指企業發行商業本票,經金融機構背書保證後,在貨幣市場發行,以取得短期的融通資金
- 表達:在資產負債表上,應付短期票券應減去
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後之現值表達
-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 定義:係指必須於 1 年內支付,且無法延期的長期負債 ( 應付公司債或長期借款 ) 本金部份
- 表達:應於會計期間終了,或資產負債表日,將此部份重新歸類於流動負債,並附註說明相關資訊
- 銀行透支
- 定義:企業與銀行簽訂透支契約,當支票存款不足時,在一定限額內,由銀行允諾墊付,並產生貸方餘額的銀行存款稱之
- 表達:同一家銀行,性質相同的銀行存款,其存款與透支可互相抵銷,以淨值列示。反之,不得抵銷
負債準備與或有負債
負債準備
- 必要條件
- 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存義務
- 現存義務:未來經濟效益
很有可能
需移轉出去 - 很有可能:係指機率超過
50%
的情況
- 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造成企業的經濟效益資源的流出
- 該義務金額 ( 流出的經濟效益 ) 能夠可靠估計
- 會計處理
- 大量母體:採
期望值
( 加權 ) 方式估計金額 - 單一義務:採
最可能結果
方式估計金額 => 最可能結果:係指機率
最大、或期望值
相近之結果
或有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