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章 無形資產、投資性不動產、生物資產與農產品
# 無形資產
# 定義
- 不具實體存在、經濟效益與期限難以估計、價值波動甚大的資產
# 種類
- 可獨立辨認
- 專利權:政府授與發明者就其發明享有製造、出售與使用之專有權利
- 著作權:政府授與著作人就其創作享有發行、出售或出版之專有權利
- 商標權:是一種可分辨出特定公司或產品的標記或名稱。如可口可樂、麥當勞等
- 特許權:是經營某種業務或銷售某種商品、使用某些商標的一種契約協定。如特許經營執照
- 無法獨立辨認
- 商譽:會計上認為企業之預期盈餘若超過正常水準而有超額盈餘,該企業即有商譽
# 取得方式
- 外部:企業透過
購買
、合併
、交換
或政府捐助
等四種方式取得之外部無形資產
- 內部產生
- 應分為研究階段與發展階段
- 若無法區分,則所有相關支出應視為發生於研究階段
# 原始認列衡量
要件
- 具有可辨認性
- 可被企業控制 => 企業的人力資源,因無法被企業控制而不得認列
- 具有未來經濟效益 => 新事業開辦費因不符此要件,必須認列當期費用
外部取得
- 購買
- 成本 = 購買價格 + 使資產達到可能使用狀態前之可直接歸屬成本
- 購買價格:包含相關稅捐、法律費用及規費等
- 直接歸屬成本:包括有專業服務費、員工勞務成本及測試費用等
- 其他:透過
合併
、交換
與捐助
的無形資產
應以公允價值作為入帳成本
- 購買
研究階段
- 定義:係指企業活動支出在於發現新知識,或尋求其他知識的應用、評估及選定等
- 會計處理:
- 理由:此階段的支出,無法證明
未來很有可能產生經濟效益流入企業
- 作法:應將研究階段支出,認列為
研究費用
- 理由:此階段的支出,無法證明
發展階段
- 定義:生產或使用前之原型及模型設計、建造及測試,及設計與新技術有關之工具、印模等
- 資產認列條件
- 該無形資產已達技術可行性,未來可供使用與出售
- 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與出售
- 企業有能力使用與出售該無形資產
- 此無形資產未來很有可能產生經濟效益
- 企業具有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發展專案計畫
- 支出能可靠衡量
# 後續評價處理
- 有限耐用年限
攤銷:將
無形資產成本
轉為費用
的過程稱之攤銷法:可採用
直線
、生產數量等法
,但通常都採取直線法
進行成本攤銷殘值:除少數例外情況,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應視為零
會計分錄:
借
(+)
攤銷費用
、貸
(-)
無形資產
or累計攤銷
公式
可攤銷金額 = 成本 - 殘值
- 不確定耐用年限
- 定義:無形資產產生之淨現金流入期間不存在可預見之終止期限
- 攤銷:不得逐年提列,亦即不攤銷
- 減損測試
- 時機:需每年進行測試
- 目的:確定無形資產價值是否減損,且應改列為
有限
耐用年限無形資產
- 衡量
測試:若
可回收金額
<帳面金額
時,計算無形資產減損損失公式:
淨公允價值 (A) = 資產出售可得金額 - 直接銷售成本 使用價值 (B) = 資產後續使用期間時產生淨現金流入之折現值 可回收金額 (C) = Max {A, B} 資產損失 = 帳面金額 - 可回收金額 (C) = 帳面金額 - Max {A, B} > 0
- 會計處理
- 當無形資產減損發生時,
借
(+)
減損損失
,貸
(-)
累計減損─無形資產
- 減損損失:為營業外費用,累計減損:為資產的減項
- 當無形資產減損發生時,
- 減損迴轉利益
- 測試:企業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以前所認列之減損是否有證據顯示不存在或減少
- 限制:迴轉後之帳面金額應 ≦ 原始 ( 帳面值 - 累積攤銷 )
- 會計分錄:
借
(+)
累計減損─無形資產
,貸
(-)
減損迴轉利益
( 營業外利得 ) - 例外: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能迴轉
# 訴訟處理
- 無論勝訴或敗訴,訴訟花費之支出,大抵均應認列費用
- 若公司敗訴時,應評估未來現金流入是否減少 ( 資產減損 )
# 估計變動
- 比照固定資產估計變動之會計處理模式
# 後續支出
- 若支出無法證明或辨認能增加未來經濟效益,則應視為效益支出,並認列為費用
- 若支出可明確辨認能增加未來經濟效益,則為資本支出,並認列成本。但金額不可超過產生的效益
# 處分
- 比照固定資產處分之會計處理模式
# 投資性不動產
# 定義
- 企業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而持有之不動產
# 特性
- 產生的現金流量幾乎獨立於其他資產
# 範例
- 長期增值土地:為獲取長期資本增值所持有之土地
- 未確定用途土地: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 未來投資性不動產:正在建造或開發,以供未來作為投資性不動產使用之不動產
- 營業租賃建築物或不動產權益: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之建築物或不動產權益
# 特殊情況判例
- 情況:部份為賺取資金或資本增值之不動產
- 判別
- 可單獨出售與出租時:則會計處理 ( 認列與衡量 ) 分別為之
- 無法單獨出售與出租時:需以
重大性
來判別係屬何種不動產
# 母子公司判例
- 情況:甲公司將不動產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予母公司與子公司
- 判別
- 編制甲公司個別報表時:應將此不動產視為投資性不動產
- 編制集團合併報表時:應將此不動產視為
一般性 ( 自用 ) 不動產
# 原始認列衡量
- 必要條件
- 未來效益有可能流入
- 成本能可靠衡量
- 認列資產
- 原始成本:請參考不動產、廠房與設備章節
- 後續增添成分
- 部份重置成本 => 但被重置的成本應予以除列
- 重大維修成本
- 認列費用
- 情況:日常性、經常性的維修成本
- 項目:人工及消耗性 ( 小零件 ) 成本
# 後續評價衡量
- 模式
- 企業可選擇公允價值模式或成本模式為其會計處理政策
- 公允價值模式
- 公允價值
- 定義:係指充分瞭解並有成交意願之雙方據以達成資產交換之價格
- 調整:為調整後價格 => 排除特殊情況與條件 ( 異常融資、售後租回協議等 )
- 不調整:亦即不可慮 ( 減除 ) 未來直接銷售的交易成本
- 處理
- 以公允價值衡量:於報導期間
結束日
( 3/31 , 6/30 , 9/30 , 12/31 ) 時重新衡量資產價值 - 認列當期損益:資產價值變動的利益或損失,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表中
- 以公允價值衡量:於報導期間
- 公允價值
- 成本模式
- 會計處理:比照
不動產、廠房與設備
之會計處理模式 - 期末評估:應對不動產之殘值與耐用年限進行評估
- 變動:若有變動,應依據會計估計變動之規定處理
- 會計處理:比照
# 生物資產
- 專有名詞
- 生物資產
- 定義:係指企業飼養或培育具生命之動物或植物
- 區分:可分
生產性
與消耗性生物資產
兩類 - 範例
- 畜牧業:所飼養的乳牛、綿羊、豬、雞、鴨等牲畜
- 林木業:人造森林的林木
- 精緻農業:溫室裡的蘭花或杏鮑菇等經濟作物
- 農產品
- 定義:係指生物資產之收成品
- 範例
- 畜牧業:從飼養牲畜所取得之牛奶、羊毛、雞蛋、豬肉、雞肉等蛋肉品
- 林木業:從人造森林砍伐的木材
- 精緻農業:從溫室的蘭花或杏鮑菇等作物所採收,準備出售的蘭花枝或杏鮑菇
- 收成
- 定義:生物資產產出農產品的過程 (依已達可產出農產品時,稱成熟生物資產 )
- 範例:牧場飼養乳牛產出牛奶 ( 生產性 ) ,或將肉牛宰殺產出牛肉 ( 消耗性 ),皆為收成
- 生物轉化
- 定義:生物資產因成長、蜕化、生產與繁殖等因素,造成品質與數量改變的過程
- 範例:如小牛長大為乳牛 ( 品質改變 ) ; 母乳牛生下小牛 ( 數量改變 )
- 農業活動
- 定義:企業對於生物資產之生物轉化與收成之管理
- 範例:畜牧業的牲畜餵養、清潔與清掃等有助於其轉化與收成之活動
- 出售成本
- 定義:直接歸屬增額成本。係指使生物資產達到可供銷售之地點及狀態所必須增額之成本
- 排除:不包括財務成本 ( 利息 ) 與稅捐 ( 營業稅、所得稅 )
- 範例:把農產品送到市場之分級、包裝與運輸成本,及支付的市場管理費
- 生物資產
- IAS41 適用範圍
- 原則:與農業活動有關的生物資產
- 判別:動物園、海生館或植物園的動植物,其非為農業活動所用,應適用
不動產、廠房與設備
會計
- 農產品認列衡量
- 收成前:
- 因尚未與生物資產分離,不應自生物資產分離並單獨評價
- 例如:乳牛身體的乳汁、綿羊身上的羊毛
- 收成後
- 科目:列為
存貨─農產品
=> 但僅限加工前 - 例如:存貨─牛奶
- 衡量:以收成點的
淨公允價值
衡量
- 科目:列為
- 加工後:
- 應適用
存貨
會計,轉列存貨─加工品名稱
- 例如:存貨─奶粉
- 應適用
- 收成前:
# 生物資產會計
- 淨公允價值模式
- 時機:
IASB
要求與農業活動有關之生物資產應採用此模式 - 會計處理
無論原始成本或者後續評價認列,皆須採用
淨公允價值
認列後續支出:生物資產的後續投入支出 ( 如飼料、人工、疾病防制 ),列為營業費用
公式:
淨公允價值 = 公允價值 - 出售成本 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或損失) = 淨公允價值 - 帳面值 ==> 列為當期費用
- 農產品認列
- 生產性生物資產產出的農產品:
借
(+)
存貨
,貸
(-)
公允價值利益調整─生物資產
- 消耗性生物資產產出的農產品:
- 一般:
借
(+)
存貨
貸
(-)
生物資產
- 差額:
借
(+)
公允價值利益(損失)調整
,貸
(-)
公允價值利益(損失)調整
- 一般:
- 生產性生物資產產出的農產品:
- 時機:
- 成本模式
- 時機
- 原始認列時,無法取得市價資訊
- 市價的替代估計模式亦明顯不可靠
- 消耗性生物資產
- 適用:
存貨
會計概念。如將以肉品出售的牛羊豬雞鴨 - 方法:投入成本逐步累積至出售,未出售前以
成本與淨變現孰低法
評價
- 適用:
- 生產性生物資產
適用:
不動產、廠房與設備
會計概念方法
生物資產帳面值 = 原始成本 - 累計折舊 - 累計減損損失
折舊點:始於生物資產達可供生產使用時 => 如乳牛可以產出牛乳出售時
減損:可回收金額 = 使用價值 = 資產後續使用期間時產生淨現金流入之折現值
- 放棄
- 當發現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則應立即改為
淨公允價值模式
- 當發現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則應立即改為
- 時機
# 補充:
# 表格 1
模式 | 適用資產 | 會計處理特點 | PPE (包括觀賞目的生物資產、生產性植物) | 投資性不動產 | 生物性生物資產 (用於製造農產品) | 消耗性生物資產 直接出售 | 農產品 |
---|---|---|---|---|---|---|---|
成本模式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投資性不動產 3.生物性生物資產 | 提列折舊及認列減損 | O | O | O | O | |
重估價模式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先提折舊,在做重估價。上漲至 OCI,下跌為當期損失 | O | ||||
公允價值模式 | 投資性不動產 | 不提折舊,插額皆入當期損益 | O | ||||
淨公允價值模式 (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 | 1.生物資產 2.農產品 | 不提折舊,差額接入當期損益 (當期原始認列損益、公允價值調整損益) | O | O | O | ||
出售時 | N/A | 未強制規定但實務上依是否為例行性業務而定 | 淨額 | 淨額 | 淨額 | 總額 | 總額 |
重估價模式
、公允價值模式
、淨公允價值模式
三擇一
# 表格 2
無形資產 | 尚未可供使用 | 有限耐用年限 | 非確定耐用年限 | 商譽 |
---|---|---|---|---|
應否攤銷 | 不得攤銷 | 需攤銷 | 不得攤銷 | 不得攤銷 |
攤銷方法 | 應評估殘值及攤銷期間,按合理有系統的方式攤銷 | |||
評估減損時點 | 1.於報導期間內若有減損,應立即進行減損測試 2.無論是否有減損跡象,應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有減損跡象,若有則進行減損測試 | 1.於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有減損跡象,若有則進行減損測試 2.無論是否有減損跡象,應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3.於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耐用年限 4.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年限改為有限時,應進行減損測試。後續期間,應加以攤銷,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 1.於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有減損跡象,若有則進行減損測試 2.無論是否有減損跡象,應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3.商譽若係於當年合併所產生者,應於當年年底前進行減損測試 |
減損損失迴轉 | 可迴轉 | 可迴轉 | 可迴轉 | 不可迴轉 |